近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《新疆生态环境保护“十四五”规划》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其中提到:
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。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要求,推进公共建筑执行节能75%标准,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。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,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。推动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,开展节能技术试点。持续推动供热老旧管网节能改造,因地制宜采用可再生能源、燃气、电力、热电联产等方式加快供暖燃煤锅炉替代,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。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和能源高效利用,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太阳能、浅层地热能、空气热能、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。